福建省公安厅警用皮鞋及服饰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6 17: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福建省公安厅委托,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福建省公安厅警用皮鞋及服饰项目[FJSXZB2015141-1]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JSXZB2015141-1
2、项目名称:福建省公安厅警用皮鞋及服饰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用途 |
1 | 1 | 制服 | 1 | 按GAXXX-201X(报批稿)礼仪大檐帽技术标准生产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003709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1 | 制服 | 1 | 参照《QB2457-99》和《GB10810.3-2006》标准和福建省公安厅确定款式生产(遮阳式太阳镜)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715284 | 详见招标文件 |
3 | 1 | 制服 | 1 | 按GA316-2001技术标准生产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591986 | 详见招标文件 |
4 | 1 | 制服 | 1 | 按GA320-2010技术标准生产。主面料为洗净绵羊毛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448498 | 详见招标文件 |
5 | 1 | 制服 | 1 | 按GA317-2010技术标准生产。主面料为精梳毛涤混纺单面哔叽,面料规格:毛70%,涤26%(含导电纤维),氨纶4%,Nm80/2×Nm80/2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41280 | 详见招标文件 |
6 | 1 | 制服 | 1 | 按公安部《关于试用99式警服针线盒的通知》(公装财传发﹝2014﹞120号)针线盒技术标准生产。 | 203020.39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计: | 7303777.39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微企业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 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生产企业;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所投合同包品目必须具备公安部装财局《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资格(不含合同包2、合同包6),在投标截止期前被公安部装财局通报中予以警告、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具备本次投标资格; 4、合同包2太阳镜、合同包6针线盒的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中需具备相应货物的生产范围。其中,合同包2太阳镜投标人须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提供的新版营业执照中未体现营业范围的,应提供营业执照中指定的网站上打印的相关网页(加盖企业公章)来证明其营业范围。合同包2太阳镜投标人开标现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供评委现场核查,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核实投标人《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真实性。) 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2015年第四季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复印清晰);(2)、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生产设备一览表》(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和现场生产线照片及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2016年8月17日起至 2016年8月23日止,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购买标书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 (1)直接至我司办理; (2)通过传真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投标邀请函第5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1”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我公司,传真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3)各投标人除须向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外,还须于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内办理CA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http://cz.fjzfcg.gov.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绑定CA卡后方可进行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具体详见cz.fjzfcg.gov.cn下载专区里《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南》。未进行网上报名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招标文件售价:
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6年08月17日09:00:00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08月23日17:30:00
9、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09月19日09: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09月19日09:00:00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层
11、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公安厅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
联系人姓名:
福建省公安厅
联系电话:
87094665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
联系人姓名:
小蓝
联系电话:
0591-87600110
网址:
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账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12、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fujian.gov.cn/上,;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16日
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办理政府采购专用章
(CA卡)并进行网络注册入库(详见下面链接)
http://cz.fjzfcg.gov.cn/n/webfjs/article.do?noticeId=0F4D993B4FEB4156A00B26A3CF2601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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