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证书的单位;(3)承揽过至少1项合同价在70万元(含)以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提供业绩证明材料;(4)项目负责人或专家顾问应为从事土地或地理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且近三年具有土地规划相关业绩;(5)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项目负责人或专家顾问身份证、职称证和业绩证明;(7)业绩证明材料;(8)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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