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药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药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药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物资2016-0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艳刚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0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
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C座11层
联系方式:杨保东010-840005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靳艳刚 杨慧君 姚启洪010-62108013 62108219 6210808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药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且具备援外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的投标人;2.2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规定渠道获取项目采购信息,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2.3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2.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该项目药品生产企业作为实施企业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生产质量规范认证》(GMP证书);其他实施企业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2.5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6 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造、检测、采购代理服务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2.7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其中除符合资格条件、经随机抽取选定的投标人可以参与投标,其他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所谓关联关系是指:一家企业对另外一家企业的直接出资比例超过5%;几家企业有一共同出资人,且该出资人对各家企业的出资比例均超过10%;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7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2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2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商务部援外评标中心具体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北里乙7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3.1 凡具备援外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自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3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免费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信息登记。一个投标人只能领取一份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邮寄服务。
3.2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2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系人:靳艳刚杨慧君姚启洪
联系电话:010-621080136210821962108088
3.3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以下文件:
3.3.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3.2公司出具的领取招标文件人员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3.3.3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3.4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批件或公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3.3.5《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生产质量规范认证》(GMP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4.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9月18日9: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席开标会议。
4.3开标地点:商务部援外评标中心具体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北里乙73号
招标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