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6 14: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一、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二、采购项目编号:SDSS-20160820-B072三、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货物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1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移液枪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要求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4)、主要设备及招标文件中注明“可采进口”的设备提供制造商(原装进口产品可提供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其他设备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或出具代理资格证书。5)、采购设备属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管理范围的或强制性认证产品管理范围的,所投报设备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81.400000 
2变压器变比组别测试仪、多路温度记录仪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要求;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4)、主要设备及招标文件中注明“可采进口”的设备提供制造商(原装进口产品可提供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其他设备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或出具代理资格证书。5)、采购设备属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管理范围的或强制性认证产品管理范围的,所投报设备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590000 
3气相色谱仪、顶空自动进样器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要求;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4)、主要设备及招标文件中注明“可采进口”的设备提供制造商(原装进口产品可提供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其他设备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或出具代理资格证书。5)、采购设备属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管理范围的或强制性认证产品管理范围的,所投报设备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3.000000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8月16日9时0分至2016年8月23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21层)  3.方式: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相应产品的生产(销售)许可证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身份证等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完成以上事项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4.售价:200元/包。若需邮寄,请加邮寄费50元,连同招标文件工本费用一起汇至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205220650613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高新支行)。招标文件售出不退。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9月6日9时0分至2016年9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21层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9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21层2101(评标室)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000号(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杨胜坤(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联系方式:0531-89701975(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济南市(州)高新县(区、市)舜华路街道(路、乡、镇)2000号(村)舜泰广场6号楼21层   联系人:韩琳   联系方式:86921130   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或谈判)。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