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治中学学校书画作品展览厅设备装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 深圳市民治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深圳市民治中学学校书画作品展览厅设备装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深圳市民治中学学校书画作品展览厅设备装配项目
项目编号:OTC16182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林明、黄晓慎、马林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28119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深圳市民治中学
地址: 深圳市民治中学
联系方式:古老师 1371470774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林明、黄晓慎、马林0755-83281190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 学校书画作品展览厅设备装配
数量: 1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5天内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应同时参加同一品牌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投标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投标总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处理。投标人:1) 《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请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3)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3年1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4)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近三年内(自2013年以来)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严禁分包及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6日 14:14 至 2016年08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面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