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太阳能杀虫灯采购及安装项目的采购公告
奉化市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太阳能杀虫灯采购及安装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6-08-16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奉化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奉化市信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奉化市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奉化市江口街道太阳能杀虫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能提供本次货物、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FHZFCG(2016)0106D | ||||||||||||
二、项目概况: | 采购内容及要求: 奉化市江口街道太阳能杀虫灯采购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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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 |||||||||||||
四、招标文件出售与报名: | 1、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300元人民币,于集中报名时递交。本项目招标文件可以在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集中报名时间、地点:2016年9月5日8时30分至2016年9月7日16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到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报名。至集中报名截止时间止,未参与报名的供应商的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3、报名时须提供: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内的资料复印件。 | ||||||||||||
五、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 2、2016年9月7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等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直接缴入。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行奉化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 ||||||||||||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 供应商应于2016年9月9日9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开标厅(二),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9月9日9时(北京时间)在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开标厅(二)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 ||||||||||||
八、其他事项: | 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及“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hggzy.gov.cn/”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两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3、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www.fhggzy.gov.cn | ||||||||||||
九、联系人: | 招标人:奉化市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沈先生 0574-88562036 代理单位:奉化市信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0574-88581100 交易场所: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杨女士 0574-885898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