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开发区规划研究中心蕉门河城市中心区规划实施咨询(2016年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蕉门河城市中心区规划实施咨询(2016年度)项目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南沙开发区规划研究中心的委托,对蕉门河城市中心区规划实施咨询(2016年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12-1641T2420248
二、采购项目名称:蕉门河城市中心区规划实施咨询(2016年度)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162.0000
四、服务年限:1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服务内容:蕉门河城市中心区规划实施咨询(2016年度)服务 一项;
2.工作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17年6月30日。承接单位需按照工作任务要求,分阶段完成规划咨询成果,并按约定时间送达规划研究中心;
3.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任务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⑤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①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②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详见“穗财采〔2012〕275号文”);
5.供应商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报名并购买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注: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相关核查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
④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原件核查)。
没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08-16至2016-09-05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五部(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09-06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5室。
十、开标时间:2016-09-06 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5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08-16至2016-08-23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 采购人:广州南沙开发区规划研究中心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行政中心D栋4楼 |
联系人:赵先生 | 联系电话:020-39053022 | |
传真:020-84986936 | 邮编:511455 |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
联系人:吕小姐、陈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543314、83543324 | |
传真:020-83546050 | 邮编:510060 | |
(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吕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543314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 ||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发布时间:2016-0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