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家高新区绿地栏杆采购及安装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波国家高新区绿地栏杆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6年08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现就宁波国家高新区绿地栏杆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所需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KXZJ-NB2016-059
交易登记号:16CG020056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交货期及数量 | 技术要求 |
1 | 宁波国家高新区绿地栏杆采购及安装项目 | 1、本项目中标人供货安装的服务期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2、分批交货:具体交货时间及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交货通知下达后4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 | 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与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具有工商注册经营许可的供应商;
2、投标的产品必须由本厂生产制造(原材料、零部件除外);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08月16日至2016年08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63号窗口(高新区广贤路997号);
窗口联系人:房晶; 联系电话:0574-89288919
3、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及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09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二楼215开标室);逾期送到的投标文件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16年09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二楼215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 名: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8601010010095338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波分行
5、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2、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交易登记号(16CG020056),未注明交易登记号或填写错误的,其投标保证金有可能无效。
6、联系电话:0574-89288918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薛工 电 话:0574-8928878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邮编:315192
电话:0574-83033570、83033196 传真:0574-83033196
联系人:郑菊琴、吴芝妙
十一、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