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裘村镇人民政府芦溪家苑农居房剩余房源公开销售策划、代理服务招标项目的采购公告
奉化市裘村镇人民政府芦溪家苑农居房剩余房源公开销售策划、代理服务招标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6-08-16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本市有关规定,经奉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的采购方式,就奉化市裘村镇人民政府芦溪家苑农居房剩余房源公开销售策划、代理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ZJ-NB16340/档案编号:FHZFCG(2016)096D 二、采购单位:奉化市裘村镇人民政府 三、采购项目: 1、招标用途
2、服务期限:委托期限由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5日历天止。根据甲方对乙方的服务人员、服务质量、服务绩效等各方面考核情况,甲方有权作出续签服务合同的权利,续签合同期限最多不超过2年。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企业法人; 2、供应商在宁波市内设有公司或分公司;(提供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3、供应商营业范围应包括房地产营销策划;(以营业执照中标明的经营范围为准) 4、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1、招标文件购买:自2016年8月16日至2016年9月1日16时止(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人民币300元整;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和大酒店20楼;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投标报名函(详见附件)。 2、交易中心报名时间:自2016年9月2日起至2016年9月6日16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到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报名。 3、报名时须提供: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复印件)、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集中报名截止时间止,未参与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供应商在2016年9月6日16时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汇兑,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行奉化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以到达账户为准)。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名称。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书递交至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开标厅一),截止时间2016年9月8日14:30时(北京时间)止,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9月8日14:30时(北京时间)。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开标厅一) 八、其他事项 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2、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及“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hggzy.gov.cn/”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两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3、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www.fhggzy.gov.cn/zcfg.aspx 九、业务咨询与联络: 招标人:奉化市裘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女士 0574-88777626 代理单位: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0574-27820693 交易场所 联系人:罗女士 0574-88589815 | |||||||
附件:投标报名函_20168161199.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