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梅河口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梅河口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梅河口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jlbh2016-cg-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琳
项目联系电话:0435-4393789、138445731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梅河口市梅河大街2371号
联系方式:辛若竹185435795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彭琳0435-4393789、13844573169
代理机构地址: 梅河口市水云天四号楼四门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梅河口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已由省食药局以【2015】29号文件、吉食药监发【2015】417文件批准。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梅河口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
2.1梅河口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
第一包:液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
第二包: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
第三包:微波消解系统、超纯水机、原子荧光光度计配件、拍击式均质器、立式高压灭菌柜、高速冷冻离心机、厌氧培养箱、摇床培养箱、自动酶标仪
2.2供货期:合同中约定;
2.3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安装运行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营业执照中须包含本采购项目所需经营范围;
3.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4本项目不可以转包、分包或联合投标。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6日~2015年8月2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由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第一包每套售价为500元,第二包每套售价为500元,第三包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9月 7 日上午9:30,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梅河口市梅河大街2371号
联 系 人:辛若竹
联系电话:18543579529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河口市水云天四号楼四门市
联 系 人:彭琳
电 话:0435-4393789、1384457316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原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河口市水云天四号楼四门市)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