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购置监测仪器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顺义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购置监测仪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购置监测仪器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ZXHD1605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臧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822501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西街铁桥西
联系方式:王老师010-814842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臧女士010-8225012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服务的本国供应商;(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从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6日 11:57 至 2016年08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519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 8 月16 日至2016年 8 月 23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领购方式:现场领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环境保护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西大街)
七、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须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简单装订,无需密封),经招标代理机构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名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其由社保中心出具的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个人社保缴纳记录。
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携带原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