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进一步治理中小河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天长市进一步治理中小河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设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 czcg201608-150 | |||
工程名称 | 天长市进一步治理中小河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项目(二次) | |||
工程地点 | 滁州市天长市境内 | |||
建设单位 | 天长市水利局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投标资质要求 |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2013年7月1日起)至少承担过一个同类工程设计业绩(同类工程指:治理中小河流建设规划)(提供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能反映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中担任职务的,需业主提供证明)。 3、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6、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6】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工程规模 | 本项目设计费约30万元; | |||
招标范围 | 按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 |||
发布时间 | 2016年8月15日 | |||
信 息 内 容 | ||||
工程概况:天长市进一步治理中小河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项目(二次),设计费约30万元。 | ||||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工程款支付方式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 0.6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需密封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金额等信息),由投标人在开标时现场向招标人交纳,未交纳投标证金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投标。 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当场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作为押金,待交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 ||||
报名方式时间:招标文件发布时间—开标截至时间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投标企业注册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2016年8月17日17时后,自行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重要提示: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备案-投标企业入库须知查询。网址http://http://60.172.160.41/Front_jyzx//czztb/InfoDetail/?InfoID=e5ac94e3-6b0b-4461-b0c2-a937b66a6559&CategoryNum=008)。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王工: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企业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 3、企业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补充说明和图纸等)。 4、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5、投标人禁止使用相同的IP地址、MAC地址进行投标报名,一经发现,做废标处理。 6、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8、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 ||||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6年8月22日17时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shengtangcz@163.com (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招标人将在2016 年8月23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从银 联系方式:0550-3030850 136155079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