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并能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实施任务 3、经销商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生产厂家提供生产许可证 4、经销商必须具有包头地区销售授权书且在本地具有售后企业及办事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②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需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是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和受委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内容必须写明:参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⑤经销商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生产厂家提供生产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