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田庄乡人民政府关于叶县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田庄乡、田庄村)变更公告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叶县田庄乡人民政府委托,就叶县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田庄乡、田庄村)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公告内容做出如下补充更正:
一、项目名称:叶县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田庄乡、田庄村)
二、招标编号:YZC2016-GB-151
三、原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变更内容
原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第1-12标段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1.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拟派项目经理持有有效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项目经理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施工业绩1项,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且中标信息网上可查询);
2.1.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网上可查询,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及查询途径);
2.1.5拟派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具有相关专业且有有效的岗位证书(相关网站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及查询途径);
2.1.6 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1.7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2项(含2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且中标信息网上可查询);
2.1.8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被授权人须为该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有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提供2015年1月以来企业注册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并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及查询途径,若因人社部门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可由人社部出具相关证明及社保部门核实电话);
现变更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第1-12标段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1.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拟派项目经理持有有效的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项目经理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施工业绩1项,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且中标信息网上可查询);
2.1.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网上可查询,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及查询途径);
2.1.5拟派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具有相关专业且有有效的岗位证书(相关网站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及查询途径);
2.1.6 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1.7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2项(含2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且中标信息网上可查询);
2.1.8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前述本单位正式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1)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5年1月份以来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并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及查询途径,若因人社部门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可由人社部出具相关证明及社保部门核实电话);
注:本项目一个投标单位可投报多个标段,但是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
其他内容不变。
五、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叶县田庄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73816255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开源路广厦置业大厦9楼905室
联 系 人:汤女士
联系电话:18037586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