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第五初级中学校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牟县第五初级中学校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已由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牟县第五初级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中牟县第五初级中学院内;
2.2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6-08-20;
2.3招标范围:具体依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 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3.3投标人2013年08月01日以来有两个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投标人必须持有中牟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投标人到中牟县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时,须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中牟县商都大街中牟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508室进行办理,咨询电话0371-6211329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携带的资料及申请书格式请登录中牟县人民检察院网站查询并下载。
(网址:http://www.zzsjcy.gov.cn/viewCmsSite.do?gwcsCode=zmxjcy)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有关事项:
(1)网上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首次报名请登录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hnxc.ebidding.net.cn/ebidding,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注册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已办理网上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以直接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通过用户名、密码登陆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本次招标项目名称进行报名,在报名信息填写界面的“附件”一栏,应当上传营业执照电子版。
4.2凡网上注册报名后,请于2016年 8 月 15 日至2016年 8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并携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须提供2015年05月以来养老保险金证明,并提供查询途径及查询页面)、依法纳税的完税证明(连续近三个月)、企业开户许可证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可在“一体化平台上查询”),以上资料提供加盖企业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套(存档)前往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招标部)进行现场审核。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售标,潜在投标人现场原件审核通过后,点击购标并按要求完成网上支付,即可直接从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的《在线购标操作手册-投标人》)。
5.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1)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2)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现场原件审核通过的投标人。
5.2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3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易招标平台客服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63976515)
5.4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8月15 日~2016年8月19日;
5.5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网上售标;
5.6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5日14:30时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第五初级中学
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621760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371-63976515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