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斑鸠店镇中小学操场施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平县斑鸠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斑鸠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DTADP2016-0481-00
2.2本项目为东平县斑鸠店镇中小学操场施工项目,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斑鸠店镇豆山小学、明德小学、斑鸠店镇中学、西堂子小学操场建设基础工程。
第二标段:斑鸠店镇子路小学、中心小学、龙山联办小学操场建设基础工程。
第三标段:斑鸠店镇豆山小学、明德小学、斑鸠店镇中学、西堂子小学操场塑胶铺设工程。
第四标段:斑鸠店镇子路小学、中心小学、龙山联办小学操场塑胶铺设工程。
工期:第一、二标段为:30日历天;第三、四标段为:25日历天。
2.3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903.406906万元。其中第一标段:383.774228万元,第二标段:203.237869万元,第三标段:205.359846万元,第四标段:111.034963万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四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技术、管理、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1.3投标人需提供东平县检察机关针对投标人自身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3.1.4投标人须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2.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或具备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技术、管理、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3投标人需提供东平县检察机关针对投标人自身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3.2.4投标人须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8月16日至2016年08月24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到东平县稻香街三实小对过沿街楼二楼报名。第一、二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的原件及上述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第三、四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上述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
5.1第一、二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东平县A家连锁酒店一楼会议室。
5.2第三、四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东平县A家连锁酒店一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东平县斑鸠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东平县斑鸠店镇驻地
邮 编:271500
联 系 人:耿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大街326号金华大厦608室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张磊
电 话:13853890907
传 真:0538-8221207
电子邮件:tatxzb@1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岱北西路支行
账 号:37900611401800010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