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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纬九路城市道路工程(宏力大道-巨人大道西160米)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5 16: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长垣县纬九路城市道路工程(宏力大道-巨人大道西160米)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对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人:长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工程名称:长垣县纬九路城市道路工程(宏力大道-巨人大道西160米)   

三、项目编号:长交建2016ZB144号

四、工程地点:长垣县境内

五、工程内容:本项目位于长垣县南部,西起宏力大道,东至巨人大道西160米,道路全长2060.19米,道路红线30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六、资金来源:自筹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被授权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8、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投标资格;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八、报名出售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若是委托报名,须提供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授权委托书详见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

     2、若是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九、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8月16日至2016年08月2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18:00。

十、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地址:长垣县财审大厦七楼服务大厅)。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09月13日上午09 :00。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八楼8003房间第一开标室。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3-88871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报名联系电话:0373-8889330

 十六、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长垣县检察院:     0373-8855291

       长垣县监察局:     0373-8889109

       长垣县财政局:     0373-8883625 

                        

                            长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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