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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区垃圾压缩站改造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5 16: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采购人:平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白主任        联系方式:13953987096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颐高上海街B座0804房间

邮箱:1683799745@qq.com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平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区垃圾压缩站改造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Y2016CG083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本项目共分2个包,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包号

货物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

A

土建、供电及垃圾收集压缩设备一宗采购安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产品须具备有效的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4、供应商须为制造厂家,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32.9万元

B

8吨勾臂式垃圾运输车1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产品须具备有效的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4、供应商须为制造厂家,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2.5万元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 8月 16 日—2016年8月 22日,每日9: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东北角,冠鲁商务中心)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售价: 150元/包,售后不退;标书费现场缴纳或打入招标公司指定户。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有效的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独提交,复印件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交代理机构留存;(获取文件前先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七、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9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9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东北角,冠鲁商务中心)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八 、投标保证金缴费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方式),电汇或网银转账时必须在汇款附言或汇款用途中写明项目编PY2016CG083。

账  户: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5-89160104000196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邑莲花商城分理处

九、联系人:孙工  徐工    联系电话:13022790806 、1585494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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