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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5 17: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资金来源国库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通许县司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采购

 2.2 招标编号:豫通时货物招标采购【2016】014号;   

 2.3 资金来源:国库财政资金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采购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办公电子产品

     第二标段:家具配备

 2.5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 货时间1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二标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中须具备相应的营业范围)

   3.3 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设备(产品)生产厂家或者总代理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4 供应商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两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815 日— 2016年81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  

    (1)查询申请书(写上查询事由、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被查询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只须提供营业执照);

    (4)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设备(产品)生产厂家或者总代理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2 报名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可与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在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696下午3:00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二楼开标会议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许县司法局

地  址:通许县咸平大道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138378757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街与民生路福晟国际2号楼11F

联 系 人:女士      

电    话:1813784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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