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专网扩容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其检察专网扩容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宛财采购401号
招标编号:NYZJGK2016-184
2.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
3.供货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
4.采购预算:107.6万元
二、采购内容
1.互联网等级保护测评建设:网络隐患扫描系统、核心交换机、不间断电源、杀毒软件、入侵防御系统。
2.内网安全管理:病毒预警探针系统、杀毒软件、防火墙、病毒木马风险预警系统平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生产或经营资质的生产商(或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
2.经销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需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采购内容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条件;
5.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采购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3年8月15日—2016年8月15日,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卧龙路三顾缘玉雕城内西侧)。报名时须由本单位正式员工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需装订成册,否则拒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采购内容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4.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条件;
6.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采购项目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3年8月15日—2016年8月15日,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9月6日下午15:3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同报名地点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阳市信臣路孔明路口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0377-622705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卧龙路三顾缘玉雕城内西侧
网址:www.hnhhzx.cn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377-60698882 0377-63539998
日 期:2016年 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