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水生态文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栾川县伊河上游水污染综合防治工程液压坝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栾川县伊河上游水污染综合防治工程液压坝监理项目”经“栾招投标办【2016】40号”文批准,招标人为栾川县水生态文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项目名称:栾川县伊河上游水污染综合防治工程液压坝监理项目
2、项目编号:LCCG[2016]025
3、建设地点:栾川乡养子口村至湾滩村;
4、建设内容:新建四级液压坝;
5、招标范围:1、2、3、4号液压坝建筑工程施工及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6、监理服务期: 自工程施工开工至保修期满;
7、监理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证明)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和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
3、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4、投标人之间必须是不同的隶属关系。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企业及其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息公开。 (以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公开信息为准,以有关证明为准,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资料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栾川办事处(栾川县栾川乡政府对面丽都酒店后院内)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证明)、企业资质证书、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无在建承诺书、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证书、“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信用信息公开证明(网页截图)等材料。
注: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和复印件1份(A4纸,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未按要求提供者不予接受报名。
五、其他要求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到场。
2、开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报名时企业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4、严禁转借企业资质进行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栾川办事处(栾川县栾川乡政府对面丽都酒店后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2、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必须于2016年9月13日上午9:30分前送至河南省栾川县长春路住建局工程建设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栾川县水生态文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1393993198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女士、宋女士、崔先生
电 话:0371-63768337、13598001424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