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档案局档案馆信息资源整合平台建设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信阳市档案局(招标人)委托,就其信阳市档案局档案馆信息资源整合平台建设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信阳市档案局档案馆信息资源整合平台建设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6] 093 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2.1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采购内容包括软件采购及配套硬件设备采购,软件主要包括档案信息收集管理平台及区县档案馆信息资源整合综合管理平台等;硬件设备包括服务器及存储等。招标内容均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培训和售后服务的全部工作。(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2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 60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检测完毕。
2.3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合格。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检合格和履行合同能力,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 投标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省外企业必须在河南省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提供针对该项目已备案证明文件);
3.4投标人投标的资源整合核心存储设备为非自主生产的须具有所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授权设备不接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同时投标);开标时提供即可。
3.5投标人须具有近2年来完成的政府采购类似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在80万元及以上,以提供的完整供货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3.6投标人具有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记录,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日期,查询内容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
4.1 报名时间:自2016年8月 15日起至2016年8月19日止,每天9∶00至12∶00,13∶00至17∶00(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代理机构窗口。
五、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
5.1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5.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报名携带的资料:请各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时请出示以下要求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6.1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6.2 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6.3投标人满足3.3项要求的认定证书及资质证书原件;
6.4投标人满足3.5项要求的业绩证明原件;
6.5投标人由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7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
7.2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市档案局
地 址:信阳市市政府5号楼3楼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93973043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任女士 耿女士
电 话:15225192976 18037120007
联系地址:郑州市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中科·金座813室
监督机构:信阳市财政局采购科
监督电话:0376-6699188
信阳市档案局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