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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医院)(东莞市人民医院采购脉管系统成像仪和荧光定量PCR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5 14: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东莞市人民医院采购脉管系统成像仪和荧光定量PCR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6〕575号(CLPSP16DG01ZC10)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人民医院采购脉管系统成像仪和荧光定量PCR仪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包组一:人民币800000元;包组二:人民币800000元。

四、采购数量:包组一:脉管系统成像仪一套;包组二:荧光定量PCR仪一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3 监管部门:东莞市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6.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公司),或者有相同直接控股人的两家或以上供应 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的竞争。

6.4  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适用于包组一和包组二);

6.5  所投产品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适用于包组一和包组二)。

6.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

6.7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只需以下要求提供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流程操作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   提供工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公司)出资人情况资料证明文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公司),或者有相同直接控股人的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公司)同时报名的,则只接受第一个成功报名的单位的投标申请;

3)   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复印件(适用于包组一和包组二);

4)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5)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6)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座11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具体账号详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各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7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六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9月7日14时30分。

十一、   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六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止

十三、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3.1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chinapsp.cn

13.2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dggp.dg.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十五、  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东莞市人民医院

地址:东莞市万江区新谷涌万道路南3号

联系人:练小姐

联系电话:0769-2863 6670

传真:/

邮编:523000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座1113室(东莞分公司)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769-2319 1123

传真:0769-2319 1109 

邮编:523129
邮箱:cl23191123@163.com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769-2319 1123

十六、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778 8080 5300 9125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附件:1、委托协议

2招标文件(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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