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第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乡县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已获得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内乡县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乡县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第二标段(二次)
2.2项目编号:内交建-GK2016-056
2.3工程地点:内乡县桃溪镇,乍曲镇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服务工作。
2.5项目工期:5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投标人具有农林行业专业乙级或环境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或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申请报名
4.1投标报名时间:请于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乡县滨河东路与大成桥交叉口东北角)报名。
4.2 招标文件发售:6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单位报名时需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
(3)拟任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4)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查询函(出具时间不早于本公告时间)。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4本项目不支持邮购发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见招标文件。
5.2地点: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乡县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站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7-653333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仲景路与范蠡路交叉路口东200米路南尚华小区A座10楼1004室
联系人:于女士
手机:15838709582,18338113788
电话:0377-60556989
电子邮箱:hnzdzbgs@163.com
内乡县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站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