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佛山市高明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2016-2030年)(第二次)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的委托,对佛山市高明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2016-2030
年)(第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7-201607-2002-0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2016-2030年)(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50000.00 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招标采购内容 |
01 | 佛山市高明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2016-2030) |
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3、详细技术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必须持有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资质的单位。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采购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内,法
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即碧桂园城市花园中
区1座23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
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8日9时30分至2016
年9月8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6年9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2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联系人:黄先生、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23580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联系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3939009
传真:0757-83939018 邮编: 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阮先生、潘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3805703
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
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具体
注册方法请各供应商参见http://www.gdgpo.gov.cn/workEnchiridion.do注册指南。
附件下载:1.委托代理协议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