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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2015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项目(5-2)八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5 12: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原阳县2015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项目(5-2)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原阳县2015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项目(5-2),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原阳县教育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因八标段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标段进行二次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原阳县2015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项目(5-2)

2、项目编号:原交建 2016GB28号

 3、招标范围:二标段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补充答疑包含的所有内容。

4、工程建设地点:原阳县境内。

5、资金来源:原教【2016】42号,本标段投资59.518052万元。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八标段:官厂乡李庄小学(综合楼建筑面积451平方米、围墙20米、厕所40平方米、地面硬化350平方米)

7、计划工期: 施工各标段均为90日历天,监理随施工工期。

8、质量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要求:

6.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2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据实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6.3投标人应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监理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 8 月15日至2016年 8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 ,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原阳县新城区人和街财政局西配楼一楼报名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300元/份(不含图纸、工程量清单,售后不退);

四、本项目现场报名: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年 9 月 7 日上午09:00。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2 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 、监督单位及电话:

  原阳县财政局:0373-7589899

  原阳县建设局:0373-7585716

  原阳县交管办:0373-7585256

八、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原阳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3-729796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8888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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