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校园网核心交换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外国语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外国语大学校园网核心交换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外国语大学校园网核心交换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63246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设备科
项目联系电话:3537266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
联系方式: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设备科353726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胤翀62791919-137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网络交换机设备一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 投标人须为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3、 投标人须为专业从事生产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代的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官方授权书以及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4、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工信部入网许可证,并要求提供工信部网站截图和链接;5、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知名度,具有足够的能力履行本项目合同以及及时响应服务需求;6、 投标人须具有在相关类似项目成功案例三个或以上(必须提供案例的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复印件及用户联系方式等);7、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设备;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 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人”、“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10、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11、 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5日 16:00 至 2016年08月2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公开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具体会议室详见电梯厅电子屏幕所示)。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对本项目由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22日期间每天(公休日及法定节日除外)13:00~16:30时(北京时间),前往招标代理机构购(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买纸质的招标文件。
2、 潜在投标人报名及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经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 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若投标人未在代理公司备案登记过的,或者备案登记后发生变更且未重新备案登记的,须提供);
(5)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注: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时须审核原件,原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外)审阅后退回。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3、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4、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纸质文件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有意参与竞争的潜在投标人应于法定工作日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直接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
注: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的潜在供应商,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受理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