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那化山塘至草樟水库尾段排洪沟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QXCG2016G122)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南宁市青秀区农林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那化山塘至草樟水库尾段排洪沟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那化山塘至草樟水库尾段排洪沟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QXCG2016G1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 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0266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农林水利局
地址:南宁市仙葫大道东1号
联系方式:陆兆文 0771-55660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 工 0771-202662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那化山塘至草樟水库尾段排洪沟整治工程 已由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青发改字〔2015〕391号文 对该项目立项作出了批复,南宁市水利局、南宁市财政局以南水规计[2015]22号 文下达了 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那化山塘至草樟水库尾段排洪沟整治工程 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 南宁市青秀区农林水利局,招标人为 南宁市青秀区农林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那化山塘至草樟水库尾段排洪沟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 QXCG2016G122
工程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施厚村。
建设规模:灌溉渠道长为1.354km,浆砌水泥砖引活水明沟,设跌水四座,6m路涵1道。排灌渠道长为0.925km,其中浆砌块石引活水明沟长为0.877km,埋地Ⅱ级钢筋混凝土管(D=1200)长为0.048km,设6m路涵1道。排洪渠道长为1.703km,浆砌块石引活水明沟,架设钢筋混凝土过渠便桥2座。总投资约285.10万元。
招标范围: 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年 9 月 21 日,完工日期为 2016年 12 月 20 日,计划工期 90天(日历日)。
招标内容: 灌溉渠道工程、排灌渠道工程、排洪渠道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建设项目招标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合同估算价约 231万元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3 年~ 201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三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3年内)有 渠道工程项目 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注:标注为打印件的均指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打印件,同时须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相应打印件之后,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按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同时提供原件核查。如发现嫌疑虚假证件,即送相关部门核验,一经查实,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招标人定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5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3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下述材料购买招标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打印件);(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打印件);(3)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打印件);(4)开户许可证(打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打印件);(6)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打印件);(7)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打印件)、职称证(打印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打印件)、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提供2016年5月至2016年7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8)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打印件)、职称证(打印件)、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提供2016年5月至2016年7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9)质量管理员及安全管理员的身份证(打印件)、职称证(打印件)、资格证书(打印件)、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提供2016年5月至2016年7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10)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出具时间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11)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单位报名时介绍信的工程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日期必须为招标公告日期内);(12)业绩证明材料(打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3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3 年~ 201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三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3年内)有 渠道工程项目 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 贰 级或 贰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劳务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如在9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6、7、8月或5、6、7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6. 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按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6.2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5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青秀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6年 9 月 6 日 9 时 30 分在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3楼开标厅)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市青秀区农林水利局
地 址:南宁市仙葫大道东1号
邮 编:530028
联系人:陆兆文
电 话:0771-5566083
传 真:0771-556620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3楼
邮编:530000
联系人:陈 工
电 话:0771-2026629
传 真:0771-5300530
招标人:南宁市青秀区农林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5 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