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6-08-15 09: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伊通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伊财政采办2016-8-12号文件,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单位为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2标包划分:
标包 | 项目编号 | 招标范围 | 采购预算 (万元) |
一包 | JLYC-16YT19-1 | 高清晰度摄像系统小关节镜一套(进口) | 165 |
二包 | JLYC-16YT19-2 | 液电式体外冲击波碎石机一台 | 85 |
注:招标范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2.5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第一包: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范围内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经销商投标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生产厂家同时应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厂商投标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医疗器械注册证;
第二包: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范围内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经销商投标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生产企业同时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厂商投标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原件(第一包)、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第二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第二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二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和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每本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6日13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华苑宾馆3楼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18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介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郭院长
电 话:0434-692100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2522号(省老干部大学南侧)至通尚都618室
联系人:朱强
电话:0431—82865018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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