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产业集聚区一期公租房围墙及大门工程招标公告
伊川县产业集聚区一期公租房围墙及大门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依据伊川县财政局伊政采[2016]100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川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受伊川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产业集聚区一期公租房围墙及大门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信息公告如下: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交易编号:伊公采购 【2016】045号;
2.2项目名称:伊川县产业集聚区一期公租房围墙及大门工程;
2.3项目地点:洛阳市伊川县产业集聚区东园;
2.4项目概况:该项目为伊川县产业集聚区一期公租房1#~8#楼围墙、门卫室及大门;
2.5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包含的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工程量见清单。
2.7预算金额:65.26899万元
2.7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工期要求: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3.5 投标人须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08月15日至 2016 年08月19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8室报名,报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投标人携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安考证如过期需携带继续教育证);(7)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承诺不符合招标人要约条件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提交承诺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要约条件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 招标文件的领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报名时间领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9月6日09:30;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川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韩先生
地址 :伊川县产业集聚区
电 话:13949255987
招标代理机构: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孙先生
地 址:伊川县商都路酒城北路交叉口北200米
电 话:0379--68366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