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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基层水务管理所王佐镇集中供水安全保障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5 09: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中兴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基层水务管理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王佐镇集中供水安全保障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王佐镇集中供水安全保障工程

项目编号:ZXTC-2016-08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692568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丰台区基层水务管理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晓月西路6号

联系方式:010-637766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兴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010-6925681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清城北区27号A座12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范围:丰台区王佐镇集中供水安全保障工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本项目施工包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等。工作内容主要为新建隔离护栏,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水质化验设备采购及安装,人行步道砖铺装,新建路缘石,新建LED太阳能路灯等。

项目预算:165.711769万元

工  期:90日历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4)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5)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6)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5.71176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5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清城北区27号A座120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晓月西路6号丰台区基层水务管理所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均须由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须招标公司留存,原件及复印件资料不齐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提交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 (银行存款证明无效);(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 连续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依法缴纳税款纪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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