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公安局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款筹建诸城公安展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诸城市公安局 地址:诸城市兴华东路35号 联系方式:0536-6328281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诸城市东顺大厦A座8楼东区 联系方式:0536-6185688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诸城市公安局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款筹建诸城公安展馆项目(Zcczb2016-084)
四、采购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设计与施工 | 诸城公安展馆面积约110平方米的装修装饰、文案策划、平面设计、影视拍摄、声、光、电、多媒体硬件及动画影像软件的设计(装修装饰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项目施工图的全部内容施工。项目预算105万元。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013年以来实施过展览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完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监理 | 以上工程施工的监理 |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诸城市东顺大厦A座8楼东区 时间:2016年8月16日-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方式:现场发售 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9月6日下午14:30 开标时间:2016年9月6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诸城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密州路7号)
七、本项目联系人:王庆燕、付璇璇 联系电话:0536-6185688;15966127779
八、其他:
设计与施工部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业绩合同;
监理部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师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单位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
二Ο一六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