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基础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开封市东京大道(金明大道—开柳路)拓宽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东京大道(金明大道—开柳路)拓宽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汴发改投资【2016】3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基础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就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2.1 项目名称: 开封市东京大道(金明大道—开柳路)拓宽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项目编号: ZJZB20160812
2.3 建设地点:开封市境内
2.4项目总投资额:约1.83亿元,设计服务费:约240万元
2.5工程概况:道路全长5400米,规划红线宽度60米,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勘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设计服务工作等
2.7设计周期: 45日历天,勘察周期:15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证书,并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城建或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2013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承担过与本招标项目类似规模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需出具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提供社会保险网页版及查询方式)。
3.3 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 月 15日至 2016年8月 1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5013室 4号窗口(开封市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原件;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无行贿查询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4.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及《开
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基础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 开封市鼓楼区观前街15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371-23263669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王鼎国贸大厦A座十二楼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15226096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