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安县产业集聚区钛产业园展示中心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新安县产业集聚区钛产业园展示中心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目前该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二、 工程概况
2.1审批编号:洛新政集采【2016-07-1004】;
2.2项目编号:洛新交易【2016】158号;
2.3代理公司编号:JTZB-2016-51;
2.4项目名称:新安县产业集聚区钛产业园展示中心工程项目;
2.5建设地点:新安县产业集聚区;
2.6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轻钢结构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钢柱耐火极限为2.5小时,钢梁为1.0小时,檩条及维护结构为1.0小时,抗震设防6度,结构体系为门式钢架,柱下独立基础,建筑面积约240㎡,单层施工;
2.7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2.8 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9 标 段: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2.10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12预算金额:约45万元人民币。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投标单位的有效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持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3.4 投标人须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8 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若被委托人应为本公司职工(应有连续一年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必须出示招标公告发布后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若投标单位的有效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持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注:以上资料均须查验原件,收取加盖本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 招标文件的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费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9月8日 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 9月8日 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洛阳市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徐先生
地 址:新安县产业集聚区
联系电话:138388818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钟女士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4层1406室
联系电话:0379-63630101 188489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