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2016年通村公路建设项目芦庙乡光庄至潘寨等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西平县2016年通村公路建设项目芦庙乡光庄至潘寨等公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平县芦庙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XPGC-2016-103
2.2建设地点:西平县芦庙乡境内
2.3工程概况:新建长6.5公里农村公路
2.4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对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进行招标。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作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资格要求:(1)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3)近三年有过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备施工能力。(4)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时间应在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投标报名
4.1报名
时间:2016年8月15日至 2016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 时,下午15:00 时至1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携带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到报名现场确认;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证件查看原件留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3授权委托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 9 月 02 日下午17:00时;
递交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递交到下列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西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帐户-保证金
开 户 行:西平县农村商业银行顺达支行
帐 号:00000081951145045012-0003
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地点:西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户咨询电话:0396-6230397)
注:转账后须持转账凭证到西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换领收据,未预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 9月 6 日上午09:30时整。递交地点为: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西平县资源中心LED屏上和河南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xxmgl.com/)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平县芦庙乡人民政府
地 址:西平县芦庙乡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7384959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经一路东50米名门国际A座2328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913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