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轻轨花桥站、光明站停车场广告牌、标识标牌公开招标公告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轻轨花桥站、光明站停车场广告牌、标识标牌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轻轨花桥站、光明站停车场广告牌、标识标牌
项目编号:KSJY2016-Q-G-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闵晓艳
项目联系电话:0512-573622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花桥
联系方式:李虎/陈晓琼(0512-57608682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闵晓艳(0512-57362278 )
代理机构地址: 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厦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1.6、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标识(牌)制作或广告(牌)制作。1.7、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1.8、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必须有直属固定的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将以下文件或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交给招标代理公司审核。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必须带到报名现场,审查后退还,以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为准。2.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2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为公司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及公司缴纳税收的证明;2.3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2.4提供经采购人盖章签字的现场踏勘表原件;2.5非苏注册的投标单位提供在苏服务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2.6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如委托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场)。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注:(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2)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3.48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2日 17:03 至 2016年08月1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厦4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3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3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厦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