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移动安全专网及电子终端机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的委托,对 移动安全专网及电子终端机租赁服务,移动安全专网及电子终端机租赁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07-146002001-0029,440000-201607-146003-0017
二、采购项目名称:移动安全专网及电子终端机租赁服务,移动安全专网及电子终端机租赁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4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内容:构建广州法院移动专网,利用移动电子终端机通过安全可靠的无线专网访问现有的办案、办公软件,实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移动办案、办公需求。 2. 项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用户指定地点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4. 本项目各子包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仅限电信运营商。 5.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投标邀请函公告时间之后; 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8月15日 至 2016年08月23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售标书处(标书款支付方式为pos机刷卡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9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7号开标室(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9日09:00-09:30;
十、开标时间:2016年9月9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7号开标室(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8 月 15 日 至 2016 年 08 月 1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8号 |
联系人:刘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210983 |
传真:020-83210983 | 邮编:51003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 |
联系人:林晓娜 | 联系电话:020-66341756 |
传真:66341904 | 邮编:51004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林晓娜 | 联系电话:020-66341756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