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卧龙塘坝工程中标公示
巩义市卧龙塘坝工程中标公示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夹津口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巩义市卧龙塘坝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巩义市卧龙塘坝工程
招标编号:HNDCZ-2016-68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工程概况:巩义市卧龙塘坝工程位于巩义市夹津口镇卧龙村,距巩义市约25公里;工程总工程量25118m3,土方开挖1318.3m3,石方开挖7457.42m3,石方回填605.04m3,砌筑工程12639.61m3,砼及钢筋砼3097.63m3。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施工标段。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招标公告于2016年7月1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6年8月12日
评标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B1206室)
五、中标信息: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省南平市水利电力工程处
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省闽联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南嶂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巩义市夹津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