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为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灵溪镇微型消防站建设器材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为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就灵溪镇微型消防站建设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NDL201613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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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名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3、特定资质:企业经营范围包含“消防器材”等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2.发售地点:1、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
2、温州为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玉苍大厦B幢1601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4-5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4楼大厅电子公告牌指示为准)
九.开标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4-5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4楼大厅电子公告牌指示为准)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苍南县支行
银行账号:1203284029200215844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a)报名登记表
b)供应商针对前来报名者开出的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
c)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d)提供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为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898877,15967769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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