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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大圩镇人民政府灵川县大圩镇熊村传统村落村内绿化景观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2 18: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川县大圩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川县大圩镇熊村传统村落村内绿化景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川县大圩镇熊村传统村落村内绿化景观工程

项目编号:GXDHGLZB201606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雨梅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583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川县大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桂林市灵川县大圩镇

联系方式:庾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廖雨梅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按原资质标准(建建[2001]82号文)要求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能自行做好周边村民群众工作。2.2 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园林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且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2.3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5.33463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2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出售,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邮寄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时00分,下午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所提供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等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原件备查。材料齐备通过核查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注:本工程规定具有注册建造师资质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份(不含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邮寄费。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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