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湾口海域海砂开采环保监理(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2 18: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湾口海域海砂开采环保监理(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湾口海域海砂开采环保监理(第二次)

项目编号:XHWCG2016-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桂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2-60231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

联系方式:林工:0592-51333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桂女士:0592-602311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7号楼4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厦门湾口海域海砂开采环保监理(第二次);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二)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六)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1)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2)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3)在福建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推荐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名单中。(4)国家海洋局颁发的海域使用论证资质证书。(七)其它详见招标文件。特别提示: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2日 18:38 至 2016年08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7号楼四层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仅限网下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3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3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莲岳路189号七号楼四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仅限网下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2)“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账       号:1296 8010 0100 6385 1301 0018   ;财务联系人:小涂;

(3)“文件费、服务费等费用”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厦门工行海天支行;账       号:4100 0249 0902 2101 167;财务联系人:小涂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