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大数据中心方案设计、详细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公安厅大数据中心方案设计、详细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公安厅大数据中心方案设计、详细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南省公安厅,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大数据中心方案设计、详细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
2.2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938
2.3 设计内容及范围:河南省公安厅大数据中心方案设计、详细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方案中标单位承担该项目的室内装修、机房空调、弱电、电源工艺等改造设计方案优化完善,详细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现场设计服务,材料及设备的选型等服务;
2.4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筑面积约为9594.9㎡(1-9层总建筑面积为9194.9㎡,地下一层UPS电源机房建筑面积为400㎡),投资规模约1亿元;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 设计周期:设计初稿于设计工作开始15日(含法定节假日)内完成;
2.7 预算价:240万
2.8 建设地点:商鼎路与康平路交叉口西南角
2.9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标。
3、投标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通信行业(通信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应具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3.3 企业业绩要求:2013年7月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两个5000平方米的机房设计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
3.4 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在同行业具有五年以上从业经历,本公司三年以上工作经历(通过社保记录核实);
3.5 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参加投标的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在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报名。
4.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有关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按顺序装订成册: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称证,企业类似业绩、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9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B1206(经三路纬五路广汇国贸
B1206)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公安厅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 0371-65881138
监 督 人:刁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882328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牛女士 史女士
电 话:0371-65585915
注:以此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