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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水湾商务休闲区二、三期道路照明工程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2 19: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淇水湾商务休闲区二、三期道路照明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淇水湾商务休闲区二、三期道路照明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 GTXH-2016-151

批复编号:SFCG2016080800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交货期:接业主通知后15日内应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采购预算(元):A包:4033710元    

B包:4678710元

保证金(元):A包:80000元    B包: 93000元

采购人:鹤壁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袁女士 0392-6852753

采购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史女士 18603927537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示范区财政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0392-3221359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1、路灯灯头采购(质保期不低于2年)

2、灯杆采购(含灯杆电缆、灯头接线安装与调试;不含灯杆与基座安装连接)

3、分包情况:本采购项目共分为两个标包。

A包:二期道路灯头、灯杆、灯臂采购

B包:三期道路灯头、灯杆、灯臂采购

详见第四章《采购项目及要求》)

注:(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投两个标包,但只能中一个标包,同一投标人两个标包综合得分都为排名第一时,只可以成为为B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此情况时A包第一中标候选人为A包综合得分排名第二者,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3)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ISO9000质量认证

(4)投标人为产品经销商者,除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销售许可证,还具备符合本项目制造商资格要求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安装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的企业;

(6)投标单位自2013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

(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经销商),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采购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的购买: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同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 09 02日上午8:00至9: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  09  02日上午9:00分

递交采购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潜在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足额缴纳保证金,且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账,以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2、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3、退还保证金须知

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关于采购文件下载及其他说明:采购文件免费下载,下载地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fcg/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告。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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