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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朝阳区第二社会福利中心运营机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2 16: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朝阳区第二社会福利中心运营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朝阳区第二社会福利中心运营机构

项目编号:0702-1641CITC21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峭松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84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磨房南里甲19号

联系方式:朱逊010-565378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峭松010-6334840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7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简要技术要求:提供老年人入住养老及善后的全过程服务,提供物业管理、餐饮、医疗、保健、文体娱乐及其他养老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

1、不低于20%的床位接收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并为其提供养老和医疗护理服务,收取费用不足部分,由运营机构自行承担;剩余床位面向社会老人,收费价格参照市场价格,但是具体收费价格需要政府审批确定。

2、室内外活动设施的维护保养及管理。

3、院内的交通、车辆行驶和停泊。

4、院内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燃气、通风空调、电气、消防等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5、水、电、燃气,院内道路、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室外工程项目的维护和管理。

6、运营机构三年内应达到四星级养老机构标准。

7、其他与乙方受托经营管理有关的事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具备从事单体300床(含300床)以上规模养老服务机构和具备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医务室服务管理经验;3、投标人应具备签订合同前缴纳500万风险保证金的实力和运营后第二年起每年缴纳400万元发展基金的能力及有承担正式营业前购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及装修改造所需的1600万费用的能力;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76.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2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19日 15:58(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应按照网上操作流程在线购买。标书款可采用网银在线支付,也可到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现场交款(现金、支票)。采用网银支付的,可即时下载招标文件。标书款发票在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10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后,可在网上浏览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如需购买,应按照网上操作流程在线购买。标书款可采用网银在线支付,也可到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现场交款(现金、支票)。采用网银支付的,可即时下载招标文件。标书款发票在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领取。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通过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65)》、《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京民福发〔2015268)精神,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参与养老事业,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同时转变政府职能,理清政府与运营机构的责、权、利划分,保障公有资产安全,提高运行效率,提高服务水平,朝阳区第二社会福利中心采用ppp运营模式进行机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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