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ZSW16146HG3070)招标公告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省高级人民法院本部 的委托,对 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07-146001-0062
二、采购项目名称: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共分2个包组,详见下表。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具体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包号 内容 采购预算 (人民币/万元) 备注 包组1 诉讼服务中心改造 60 包组2 诉讼服务中心设备采购 140
六、供应商资格:
(一)包组1合格供应商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为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1) 4)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1)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未完项目领导岗位的工作。)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同为一个人) 6、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企业及其人员信息备案,且在广州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包组2合格供应商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为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1) 4)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1) 2、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包组1的供应商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 4、 安全生产许可证; 5、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 6、 专职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 7、 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企业及其人员信息备案,且在广州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证明文件); ② 包组2的供应商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③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8月15日 至 2016年08月2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包组1每套售价(含图纸)500元(人民币),包组2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9月2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8 月 15 日 至 2016 年 08 月 1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本部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9号 |
联系人:省高级人民法院本部 | 联系电话:020-85110275 |
传真:020-85110222 | 邮编:51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3号自编A1101、A1102、A1103、A1105、A1106、A1107、A1108、A1109 |
联系人:梁国贞 | 联系电话:020-83592216 |
传真:020-83595411 | 邮编:51001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潘菊香 | 联系电话:020-83592216-824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