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西寨乡等(2)个乡土地整治项目服务标第3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杞县西寨乡等(2)个乡土地整治项目服务标第3标段
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杞县西寨乡等(2)个乡土地整治项目已由汴国土发【2015】9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杞县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为省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杞县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对该项目服务标第3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杞县西寨乡等(2)个乡土地整治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GCJS-2016-027
3、招标范围:服务标第3标段:杞县西寨乡等(2)个乡土地整治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
4、计划工期: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
3、财务审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工程决算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要求以会计师事务所为牵头人。
5、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时必须在有效期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于2016年 8月 15日至2016年8 月 19 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一楼投标报名服务台(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报名。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执业或资质证书、财务审计项目负责人会计师注册证;工程决算项目负责人造价师注册证、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需明确牵头人,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的责任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若为项目所在地查询,应先到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一楼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室(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1-28666651,查询结果自受理查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或公司、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的2%取整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账 号:5030629900012
地 址:金城大道中段中国人民银行杞县支行一楼
7、资信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资信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信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账 号:5030629900012
地 址:金城大道中段中国人民银行杞县支行一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 9月 7日10:00时,地点为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三楼开标室(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4、投标文件必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带有效身份证件亲自递交,有招标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共同验证。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94941156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1593716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