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东区文化局关于门楼张清代民居建筑群二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卫东区文化局关于门楼张清代民居建筑群二期维修工程已由河南省文物局以豫文物保(2016)6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卫东区文化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文化局关于门楼张清代民居建筑群二期维修工程。
2.2 项目编号:PWZC2016-012Ag。
2.3 项目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门楼张。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约250万。
2.6 项目工期:180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3.2投标单位须具有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近三年内完成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中,没有发生文物损坏或人员伤亡的重大责任事故。
3.5 在人员、设备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6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2013年5月1日至今的古建筑修缮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 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至 2016 年8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二楼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至 2016 年 8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以及上述“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验后原件退回,留两套复印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9 月 20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卫东区文化局
地 址:平顶山市卫东区东安路中段
联 系 人:李局长
电 话:0375-399286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501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5-2702198/13781069072
2016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