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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汕头市市委大院输配电设备更新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2 15: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头市市委大院输配电设备更新改造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汕头市市委大院输配电设备更新改造

项目编号:GZXY2016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4-887883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院内

联系方式:颜先生 电话:0754-889889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游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号商贸城一座西梯508房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现有的高低压配电柜进行更换,铺设连接电缆,设备主要包括:干式变压器(2×1000kVA)、油浸式变压器(4×500kVA)及相关配套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3.具备南方电监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或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企业;4.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5.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汕头供电局安全生产审查合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6.在广东省内须具有固定的维修服务点;7.提供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8.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0.4510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5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号商贸城一座西梯508房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应在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号商贸城一座西梯508房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应在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

3、拟派建造师有效的注册证(含临时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汕头供电局安全生产审查合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

4、提供广东省内固定的维修服务点证明材料;

5、投标人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提供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交验。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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