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县新县城棚户区改造集中安置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相结合示范工程13#、15#、16#、17#、18#、19#、20#、21#、22#、23#工程NNPZCW-2016-1
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苍梧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苍梧县新县城棚户区改造集中安置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相结合示范工程13#、15#、16#、17#、18#、19#、20#、21#、22#、23#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苍梧县新县城棚户区改造集中安置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相结合示范工程13#、15#、16#、17#、18#、19#、20#、21#、22#、23#工程
项目编号:NNPZCW-2016-1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74-27230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苍梧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梧州市石桥镇东安街1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774-26810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先生 0774-2723022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梧州市龙圩镇祥龙路11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A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4]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3.2、B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4]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4、财务能力:A标段要求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B标段要求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3.5、业绩要求:A标段业绩要求2013年度至2015年度年承接过的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原件核查),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达在8000万元以上(含8000万元),建筑总面积为5万平方米以上(含5万平方米)且10层以上(含10层)框架结构的房屋建筑工程;B标段业绩要求:无要求。 3.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9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获得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2日 08:30 至 2016年08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分公司 (广西梧州市龙圩镇祥龙路118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苍梧县建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开标(梧州市龙圩镇龙城路35号七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