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筼筜湖管理中心筼筜湖、松柏湖水生生物调查及生物残毒检测公开招标公告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市筼筜湖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筼筜湖、松柏湖水生生物调查及生物残毒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筼筜湖、松柏湖水生生物调查及生物残毒检测
项目编号:XHWZFCG2016-0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桂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2-60231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筼筜湖管理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光路11号
联系方式:黄工:0592-55691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桂女士:0592-602311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7号楼4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筼筜湖、松柏湖水生生物调查及生物残毒检测;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登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法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做出书面声明: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针对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特别提示: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67998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2日 13:28 至 2016年08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7号楼四层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仅限网下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3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3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7号楼4层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